2024年6月海关总署公告要点汇总
涉及动植物产品检疫、进口便利化及进博会通关政策
2024年6月,海关总署共发布12项公告,涵盖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要求、部分国家疫情禁令解除、“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扩大以及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安排等内容。
重点公告目录
- 关于进口埃及干辣椒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2024〕67号)
- 关于解除法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2024〕68号)
- 关于进口阿联酋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024〕69号)
- 关于扩大《货物进口证明书》与《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2024〕70号)
- 关于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2024〕71号)
-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2024〕72号)
- 关于进口新西兰鲜食软枣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2024〕73号)
-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塞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2024〕74号)
- 关于巴西碧根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24〕75号)
- 关于进口波兰菜豆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24〕76号)
- 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的公告(〔2024〕77号)
- 发布《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及相关便利措施的公告(〔2024〕78号)
重点提示: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对以下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植物源性饲料、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植物源性中药材、烟叶、新鲜蔬菜、饲用鱼粉、动物皮张。
上述产品进口企业无需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必须确保货物来自我国已准入的国家(地区),且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已在海关总署注册登记。入境时应依法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