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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你好,“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丨你好,“12.4”国家宪法日!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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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自2018年起,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历年宣传主题回顾

  •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 2015年: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 2016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 2019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2021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2022年: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 2023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2024年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设立意义:强化宪法权威 全民共守法治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纪念,更是全民宪法教育的重要契机,旨在营造尊重宪法、宪法至上、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同时,推动公职人员树立宪法思维,明确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服从宪法,任何违宪行为都将被追究。

宪法宣誓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的法律地位:根本法与最高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立法基础和活动准则。

  1.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确立的原则为各类法律法规提供基础。
  2.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宪即无效。
  3. 是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国家机关、政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须遵守宪法,违法行为必须追责。

海关践行宪法精神:依法行政 履职尽责

作为国家涉外行政执法机关,海关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带头尊崇、遵守、运用、捍卫宪法,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图片来源:中国普法网
供稿:法规处、莱州海关、黄岛海关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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