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海关查获超百万枚涉危不报“爆炸式铆钉”
该批货物属1.4S类危险品,已移交后续处置
图为:海关关员对查获的爆炸式铆钉进行现场查验
近日,黄岛海关在出口查验中发现一批未申报的危险货物,涉及射钉、管卡钉等产品,共计103.2万个。
经查验,申报名为“射钉”“管卡钉”的货物在使用射钉枪撞击时可产生爆炸效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经专业鉴定,该类产品实际为“爆炸式铆钉”,属于联合国编号UN0508的1.4S类危险货物,列入《危险货物名录》管理范围。目前,该批货物已被依法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凡使用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一律不得出口。
海关提醒:企业出口“爆炸式铆钉”等第1类爆炸品,须如实申报,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合规出口。
来源:青岛海关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