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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备案直通车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操作指南

企业备案直通车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操作指南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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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分支机构备案操作指南

全面实现“全程网办”“全国通办”,多种线上渠道便捷办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操作指南



目前,海关已实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备案等业务的“全程网办”“全国通办”,提供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多证合一等多种线上办理渠道。企业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办理,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一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开展报关业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符合条件的非贸易性进出口单位可办理临时备案,包括:
(1)境外机构在华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少量货样进出境单位;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
(4)涉及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
(5)其他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备案需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及主体资格、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3.《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
企业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可同步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填写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后,数据将自动共享至海关系统,企业无需另行向海关申请备案。

4.《关于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3号)
明确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的备案条件,详见下文。


二、备案条件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 适用市场主体类型:
-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个体工商户;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2. 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临时备案。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
1. 所属主体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 所属主体已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3. 分支机构尚未办理相关备案。

特别说明:根据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企业办理海关备案不再要求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三)临时备案条件
适用于需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具体范围同上。
同时需满足:
- 未办理正式备案或临时备案;
- 或已备案但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未续办。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指南


1. “单一窗口”渠道办理流程
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1)登录申请页面
登录网站,按指引进入备案申请页面。首次使用需先注册账号。

(2)选择备案类型
选择“报关单位相关资质备案”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填报备案信息
按要求填写《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意事项:
- 使用“卡介质”登录的,无需上传附件,也无需提交纸质表格;
- 使用“账号登录”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照片;
- 办理信息变更的,提交材料要求相同。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海关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显示“审批通过”记录;未通过可查看海关意见并修改后重新提交。

(5)备案信息查询
可通过“中国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备案状态。
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

(6)打印备案证明
可在系统中申请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下载后需到所在地海关加盖印章生效。

2. “互联网+海关”渠道办理流程
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

登录后操作流程与“单一窗口”一致,注册后即可按步骤完成备案申请。

3. 多证合一渠道办理流程(以深圳为例)
网址:https://amr.sz.gov.cn/

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申请设立登记时,勾选“是否申请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系统将自动推送至海关,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其他备案事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操作参照上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流程办理。

临时备案单位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渠道办理,仅需在填报环节上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提示: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咨询。除线上办理外,也可前往所在地海关现场办理。


来源:12360服务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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