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年度分配细则,现就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0年上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如当年未签订全部配额的进口合同,或已签约但预计无法在年底前从始发港出运的,须于9月15日前将未使用或不能使用的配额交还至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或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配额进行再分配;对未按时交还且年底未充分使用的用户,将在下一年度配额分配中按比例扣减相应品种额度。
二、已全部使用2020年配额(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申请条件但在年初未获得配额的新企业,可申请参与再分配。
三、企业应于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相关商品申请表详见附件1、2、3。
四、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自9月1日起接收申请材料,并通过关税配额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于9月17日前将汇总材料书面转报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商务部。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先来先领”原则对交回配额进行再分配,并于10月1日前通知最终分配结果。
六、再分配配额的有效期及其他管理事项,依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
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配额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及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