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报已启动!这些企业需及时申报
海关提醒:年报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将影响信用记录

2017年《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年度报告》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海关总署第221号令规定,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须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年度报告。
注意:当年新注册企业次年报送。例如,2017年1月1日后新注册的企业无需报送2017年度年报,应于2018年按规定申报。
哪些企业需要报送?
需报送年报的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以及加工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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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加工生产企业。
如何报送年报?
方式一:企业自行报送
适用于持有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的企业。
- 情况1:有操作员卡和读卡器的企业,可登录“关企合作平台”(http://jcf.chinaport.gov.cn/jcf)中的“企业年报管理”模块,在线填写并提交年报数据。
- 情况2:仅有操作员卡但无读卡器的企业,可通过预录入机构使用本企业操作员卡登录系统完成报送。
上述两种情形,系统提示报送成功后即视为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方式二:企业委托报送
适用于无操作员卡或读卡器的企业。企业可委托预录入机构代为在线填报年报。系统接收数据后,企业仍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由预录入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年度报告》,方可完成报送流程。
年报信息变更注意事项
企业在年度内发生以下关键信息变更的,须前往海关现场办理手续: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含行政区划、经济区划);
- 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
- 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
- 上级单位已注销;
- 报关人员新增或注销备案;
- 已备案报关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其他非关键信息(如注册资本、企业英文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可直接在线修改后报送,无需现场交单。
重要提示:若因关键信息不符导致年报被退单,企业须在完成海关注册信息变更后,删除原报送记录,并重新在线填写和提交年报。
各直属海关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如有疑问,请拨打当地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
新年快乐,顺心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