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关税未现新政:特殊保障措施系年度常态
所谓“关税上调”实为中新自贸协定既定机制,每年触发后恢复最惠国税率
近期有消息称奶酪、鲜奶、黄油等乳制品关税上调,导致成本上升。然而实际情况并非政策突变,而是《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既定的“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如期启动。

(图片转自“客官不要急”微博)
海关自2009年起,每年均会发布相关公告,对达到进口数量触发标准的新西兰乳制品恢复征收最惠国关税。此类操作属于协定框架下的常规调整,并非新出台的贸易政策。

2017年部分相关公告↓

2016年部分相关公告↓


2015年部分相关公告↓

根据2008年签署的《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包括“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在内的四类乳制品享有优惠协定税率(如4.5%)。但协定第13条规定:在生效后的13至15年内,若某类商品年度进口量超过设定的触发水平,则超出部分将不再适用协定税率,改为按最惠国税率征税(例如“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最惠国税率为15%),次年自动恢复优惠。
该机制旨在平衡市场开放与国内产业保护,属于预先约定的动态调控手段。每年初海关一旦确认进口量达标,即发布公告,明确自某日起对相关商品恢复最惠国税率。
因此,当前所谓“关税上涨”实为年度例行调整,而非政策变动。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协定税率期间,终端产品价格并未显著下调,此次恢复最惠国税率也未必直接传导至消费端。

海关政策并无重大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