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背后的海关行动: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门一线
从润滑油到相机,海关严打侵权货物,守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海关作为国门第一道防线,正持续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安全。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海关对进出口环节中涉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保护。企业可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一旦发现涉嫌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依法扣留并调查处理,有效阻止假冒商品跨境流通。
典型案例:多地海关重拳出击
2016年9月,黄埔海关通过风险分析精准布控,在口岸截获来自马来西亚、香港的三批假冒汽车润滑油,共计2176箱、31745千克,正品市场估值超450万元。产品仿冒“HE***”“**strol”“*OBIL”等知名品牌,包装与防伪标识高度仿真,难以肉眼识别。
2016年11月,大连机场海关在一名出境旅客行李中查获标有“*奈儿”“*奥”品牌的口红及彩妆套盒共838件。发票价格仅为正品五分之一,经权利人鉴定为侵权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2016年6月,青岛海关隶属烟台海关查获涉嫌侵犯“**ANEL”“*OUIS*UITTON”“*IKE”“*RADA”“*UCCI”等商标的出口鞋包1513件,货物标识明显突出品牌图案,企图蒙混过关。
同月,汕头海关在揭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中发现13340双带有“*IKE”钩形图案的塑料拖鞋,经权利人确认构成侵权,已依法扣留。
2016年4月,深圳海关在皇岗口岸查获49台假冒“*能”单反相机及23个镜头,货值约17.57万美元。货物包装精美,标注“made in Japan”,实为境内生产的侵权商品,申报出口路径异常。
2016年4月,中山某公司申报出口8796套汽车模型,其中662套侵犯“*errari”“*ORD”“*ONDA”“*AGUAR”等品牌商标权,经权利人确认后被依法扣留。
2016年3月,义乌海关在小商品出口渠道查获1500个涉嫌侵犯“*UAWEI”“*ONY”商标的充电宝。产品制造粗糙,存在短路、过热等安全隐患。
2016年11月,福州某公司申报出口7199双休闲板鞋,外观模仿**达斯三条纹贝壳头设计,并采用可撕除交叉带的“DIY”方式规避监管。经确认构成商标侵权。
侵权货物如何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认定侵权的货物由海关没收。后续处理方式包括:
- 可用于公益事业的,转交公益机构;
- 权利人愿收购的,可有偿转让;
- 无法用于公益且无收购意愿的,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
- 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予以销毁。
海关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筑牢打击侵权第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国内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