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税款保证金全流程电子化上线
实现线上办理、自动退保,提升企业资金流转效率
海关税款保证金全流程电子化应用已于2025年9月11日上线试运行。初期在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货运渠道试点,后续将逐步推广至全关区。该系统实现海关与银行间保证金信息的电子化流转,取消线下申请和纸质单证传递,大幅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系统优化保证金转退流程,取消退还申请和担保销案环节。企业在完成税款支付后,海关可依据支付信息自动办理担保销案,相应保证金将原路退回至企业账户,加快资金回笼速度。
一、保证金备案及收据打印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申请保证金备案。支付完成后,可在“单一窗口”版式文件打印模块中查询并自主下载、打印保证金收据。
二、关键操作注意事项
- 申请备案时,若通过柜台支付,须准确填写退款账户信息,并勾选确认“同意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 未填写账户信息的,海关可依据银行回单代为录入,企业无需另行提交变更申请。
- 账户信息填错的,可在保证金核注前或销案前通过“征税要素担保”界面发起变更。
- 备案成功后,可通过“税款担保-征税要素担保”界面查询结果。
三、保证金转税流程
支持全额转税及部分转税+部分退还两种模式,主要流程如下:
- 申请入口:进入“税款担保-保证金转税申请”界面,勾选数据后提交申请。
- 金额校验:系统自动校验保证金余额是否足额,不足则无法提交转税。
- 退款账户自动抓取:
- 电子支付方式:系统自动提取电子支付对应的付款人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可修改。
- 柜台支付方式:提取备案时填写的账户信息,不可修改。
- 多笔勾选时,优先展示电子支付信息;相同支付方式则默认展示首笔记录。
- 结果查询:企业可在“保证金转税申请查询”界面查看处理状态。
四、辅助功能说明
1. 补充担保
当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应纳税款时,企业将收到补充担保提示,可选择补缴保证金或直接缴税。补缴需在备案时选择“增加担保金额H”理由。
2. 转税申请确认
若申请人与收发货人不一致,系统将向收发货人发送确认请求。收发货人需登录系统确认明细后,转税申请方可生效。
3. 账户信息更正
因账户错误导致转税失败的,可在“保证金转税申请查询”界面点击“更正账户”进行修正(收款单位名称不可更改),系统将重新发起流程。
4. 担保销案免申即办
符合销案条件的,由海关端自动发起,企业无需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因账户错误导致全额退还失败的,需改由线下渠道处理。
试点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
烟台海关:0535-3064242、0535-3061015
供稿:关税处、财务处、烟台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