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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政策:冷冻水果、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及谷物制粉检疫准入全面取消!

海关总署新政策:冷冻水果、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及谷物制粉检疫准入全面取消! 清关通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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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项重大政策调整,涉及冷冻水果、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以及谷物制粉(小麦粉

海关总署调整四类食品进口检疫政策

冷冻水果、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及部分谷物制粉将简化准入流程

2025年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最新政策调整,对冷冻水果、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以及除小麦粉、黑麦粉外的谷物制粉实施检疫准入管理优化。上述产品在进口时将不再需要完成检疫准入评估,境外生产企业可直接申请注册,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此次调整意味着相关企业在申报进口时无需再查询“符合评估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只要境外厂商已完成GACC(中国海关总署)在华备案,即可正常发货至中国,后续按一般食品监管要求执行清关程序。

适用产品范围

  1. 冷冻水果
    包括冷冻草莓、冷冻榴莲、冷冻蓝莓、冷冻芒果等。

  2. 植物性调料粉
    指已磨成粉状的调味料,如辣椒粉、姜黄粉、肉桂粉等。

  3. 脱水蔬菜
    包括魔芋干片、魔芋粉、干制洋葱、干木耳、干制牛肝菌、笋干丝、蕨菜干等。

  4. 谷物制粉
    如大米粉、玉米粉、燕麦粉等(小麦粉和黑麦粉除外)。

例外情况

小麦粉和黑麦粉仍需按照原有规定进行检疫准入管理,境外企业须确认产品是否列入输华准入目录,并完成相应注册手续。

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是中国海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企业可更高效地进入中国市场,降低运营成本,加快供应链响应速度。

企业注意事项

尽管准入流程简化,企业仍须确保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防止因卫生或质量不达标导致退运或销毁。建议密切关注海关发布的实施细则,确保申报资料合规。

上述四类产品进口清关所需基本资料:

1. GACC在华厂家备案
2. 发货前贴好中文标签
3. 原产地证书
4. 卫生证书
5. 生产日期证明
6. 装箱单、形式发票、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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