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玩具、童车等15项商品取消出境检验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进行调整,并发布第81号公告。
一、取消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商品(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调整后的商品目录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网(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附件:201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表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17日
(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