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归类解析:钱夹与手提包的税则号列判定依据
基于材质与功能的商品归类实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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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海关总署2008年第83号公告 税则号列4202.90。
2007版税则注释:
4202.91- 皮革、合成皮革或漆皮外表面
4202.92- 塑料薄膜或纺织材料的外表面
4202.99- 其他
原归类决定Z2008-0138描述为4202.90项下,而4202.90六位子目不存在,因输入有误,故2012年6月25日海关总署2012年第32号公告将其修改为4202.9。
品目42.02仅包括本品目具体列名的物品及类似容器。理解其条文应以分号为界分为两部分:分号前未限定材料,分号后限定材料(仍以第四十二章注释为准)。
42.02 衣箱、提箱、小手袋、公文箱、公文包、书包、眼镜盒、望远镜盒、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及类似容器;旅行包、食品或饮料保温包、化妆包、帆布包、手提包、购物袋、钱夹、钱包、地图盒、烟盒、烟袋、工具包、运动包、瓶盒、首饰盒、粉盒、刀叉餐具盒及类似容器,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塑料片、纺织材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者全部或主要用上述材料或纸包覆制成:

可通过海关预裁定系统查询相关案例,学习归类思路。
相关编号: R-2-2200-2021-0120
决定税号: 42023200
商品名称(中文): 标志性条纹环保帆布钱夹(含可拆式背带)
商品名称(英文): Compact wallet in Icon stripe e-canvas
商品描述: 规格20.5 x 3 x 12cm,型号:8026004。肩背带最短垂直佩戴长度:39cm,最长:48cm。外层:环保帆布(75%聚氨酯,25%棉),内层与装饰:100%小牛皮,内衬:100%聚酰胺,含12个卡位、1个内侧拉链隔层、2个内侧隔层、1个外插袋、2个内插袋及可拆可调式肩背带。执行标准:QB/T 1619-2018 票夹
归类意见: 该钱夹外层为环保帆布,内层为小牛皮,具备多个卡位及隔层,并配有可拆卸肩带。根据行业标准QB/T 1619-2018,属于典型钱夹类产品。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4202.3200。
发布单位: 上海海关

2018年一项预裁定显示,一款尺寸为21.0×12.0×3.0cm、配有链条可用于背挎的钱夹,另附纺织材料卡夹和涂层帆布制拉链支票夹,最终归入子目4202.2——即“手提包,不论是否有背带,包括无把手的”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