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模块建筑单元海关归类解析
2022年协调制度新增子目9406.20,明确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单元归类标准


列目结构如下:
94.06 活动房屋:
10 — 木制的
20 — 钢结构模块建筑单元
90 — 其他的
根据子目注释规定,子目9406.20不包括:
- 以平板包装或非自支撑结构形式报验的活动房屋(归入9406.90);
- 设计为独立使用、不用于与其他模块组合的建筑,如集装箱岗亭、街边售货亭或工地办公室(归入9406.90)。
![]() |
|
![]() |
|
|
|
![]() |





归类要点:满足三项核心条件方可归入9406.20
典型排除案例:独立使用的建筑不适用9406.20
参考资料: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版
- 《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
- 《一本读懂2022年版协调制度》
- 《箱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技术规程》T/CECS 641-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