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解读
哪些商品进出口需申领许可证?最新目录及调整须知

“两用物项和技术”这一名称看似神秘,实则指既可用于民用又可用于军事或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的物资和技术。根据国家规定,涉及此类物项的进出口必须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以确保合规流通。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更新情况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15年第21号公告公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相关企业可登录商务部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完整文件。
重要更新提示: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第31号公告,自2015年8月15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原《目录》中“九、计算机”部分内容停止执行,以最新技术指标为准。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