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贸试验区:打造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新高地
聚焦三大重点任务,推进陆海统筹发展
8月2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也是唯一实现陆海统筹布局的自贸试验区。该试验区肩负着在中国-东盟国际经贸合作中探索新机制、新政策的重要使命,致力于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
广西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119.99平方公里,涵盖南宁、钦州港、崇左三个片区,聚焦七大领域改革任务,其中超过六成具有鲜明的广西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深化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
依托中国唯一与东盟海陆相连的区位优势,广西自贸试验区将推动与东盟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深化以人民币跨境使用为重点的金融改革,并加强在通关、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领域的合作,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着力沿边地区开放开发
作为边境口岸大省区,广西将在跨境运输便利化、边境贸易创新升级、跨境劳务合作等方面开展试点,完善外籍劳务人员管理机制,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突出畅通国际大通道
围绕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广西将推动与中西部省份及沿线国家建立合作机制,支持北部湾港开行至中西部地区的海铁联运班列,并实现与中欧班列无缝衔接,加快构建联通“一带一路”的铁路货运大通道。
三大片区功能定位明确
南宁片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同时培育新兴制造产业,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重要节点。
钦州港片区聚焦港航物流、国际贸易、绿色化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致力于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和向海经济集聚区。
崇左片区重点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和跨境劳务合作,打造跨境产业合作示范区,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陆路门户。
战略定位清晰:支点、通道、门户
广西自贸试验区旨在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支点,建设连接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海关改革举措助力贸易便利化
《总体方案》共提出120项改革措施,其中超过四分之一涉及海关领域,主要包括四大类:
通关创新类(17项):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原产地预裁定制度,推动车辆人员自助通关,“两步申报”新模式,以及进口研发样品、设备等便利化监管。
贸易转型升级类(6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汽车平行进口、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通道门户开放创新类(6项):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产业链合作,建设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体系,开展“一单制”改革。
其他类(10项):涵盖现代服务业、金融开放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海关配套措施。
以“创新边境口岸出入境车辆电讯检疫监管制度”为例,通过“提前申报—风险评估—电讯检疫”模式替代传统“申报—登临检疫”,可大幅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海关四大发力方向
服务陆海新通道:通过创新多式联运监管,推动AEO国际互认,将北部湾港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提升通道贸易便利化水平。
检验检疫监管创新:在全国首创边境车辆电讯检疫制度,探索低风险产品准入管理、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扩大越南农产品检疫准入品种。
促进边境贸易升级:针对广西边境贸易占比高的特点,重点推进监管模式创新,推动边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两区”联动发展: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大力度监管创新,推动制度成果在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
海关将以国家战略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新职能履行、新规则对标、新平台建设、新业态服务、新技术应用和新风险防控等领域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