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推“离境即退税”政策 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新政适用于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货物,助力企业加快资金周转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政策。
根据公告,纳税人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若货物已实现销售,按现行规定办理退税;若尚未销售,则适用“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机制,即先行申报退税,后续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完成税款核算。
为提升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将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系统,向纳税人推送已办结但未核算的出口预退税数据清单。纳税人需结合实际销售情况,确认销售状态及是否需要调整预退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