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预裁定助力企业高效通关
制度实施首年成效显著,多地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018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价格预裁定制度开始为进口企业带来便利。当年,全国海关共向25家企业制发预裁定决定书,涉及进口货值达53.5亿元。
在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多家企业反馈显示,价格预裁定有效提升了通关可预期性,降低了合规成本,增强了经营稳定性。
为推动政策落地,各地海关积极开展精准服务。青岛海关深入调研辖区企业需求,协助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车四方”)于2018年2月6日提交全国首例价格预裁定申请,并于2月23日获发首份决定书。
中车四方进口部邱经理表示,通过价格预裁定,企业提前明确了大额技术改造项目的税款成本,实现了经营成本的精准核算,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
针对估价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难题,价格预裁定充分发挥海关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权威判定。某大型德资汽车企业在天津、大连新建生产线时,对一笔巨额设计费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存在疑问。在律所建议下,企业向两地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
海关经深入调研和材料审核后,依法作出裁定,解决了企业的申报困扰。代理律所合伙人评价称,海关依法履职、尊重事实,为企业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全国通关一体化背景下,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海关实行全过程抽查与后续监管。价格预裁定不仅便利通关,在稽查环节也发挥重要作用。
某跨国石化公司就进口润滑油涉及的商标费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向北京海关申请预裁定。北京海关裁定该费用无需计税。此后南方某海关稽查部门提出质疑时,北京海关主动沟通协调,避免了企业重复解释。
企业在感谢信中指出,以往因不同口岸多次问询,耗费大量人力与时间成本;如今凭借预裁定决定书可通用于多个海关,操作更简便,有利于业务拓展。预裁定制度增强了企业商业决策的前瞻性与运营有效性。
价格预裁定制度实施首年成效显著,切实提升了企业成本可预期性、简化了申报流程、节约了通关时间。未来,海关将持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供稿单位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估价管理处
审稿单位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 青岛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