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产品通关指南:全流程解析
一文读懂进口水产品准入要求与监管流程
进口水产品科普
—开启水产品的通关之旅—
中国是全球主要的水产品进口国,主要来源国包括俄罗斯、印度、美国、厄瓜多尔和加拿大。那么,哪些国家的水产品获准输华?进口流程如何?本文系统梳理进口水产品通关关键环节。
进口水产品通关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
一、出口国家(地区)食品安全评估
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查,并据此确定检验检疫要求。企业可登录海关总署官网查询《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产品目录》。
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向中国出口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须经海关总署注册,名单在官网公开可查。进口前应确认生产企业是否在注册名录内。
三、进出口商备案与在华注册编号
1. 进出口商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需向海关总署备案,国内进口商应在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备案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完成。
2. 在华注册编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其内外包装须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主管机构批准的注册编号。编号格式为:“C”+3位国家代码+4位产品类别+6位日期+4位顺序号。相关信息可通过“ciferquery.singlewindow.cn”查询。
四、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1. 审批范围
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动物、养殖水产品及日本输华水产品等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进口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取得《检疫许可证》。
2. 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3.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核发《检疫许可证》或不予批准通知。
五、单证审核
进口时需提供贸易合同、发票、提单及输出国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证书内容和格式须经海关总署确认。列入检疫审批目录的产品还需提供有效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远洋自捕鱼类需提供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及相关资格证书。
六、现场查验
海关对进口水产品实施现场查验,重点核查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中国法规要求。
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须有清晰、牢固的中英文或中文与出口国文字标识,标明以下信息:
商品名与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保存条件、在华注册编号或国外注册编号、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所有相关企业(含渔船、加工船、运输船、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并注明“目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七、监督抽检
海关依据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对进口水产品实施抽样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主要检测项目包括:
1. 感官要求
2. 动物疫病: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我国公布的疫病名录。
3. 农兽药残留:执行GB 2763-2021、GB 31650-2019标准。
4. 食品添加剂:符合GB 2760-2014规定。
5. 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2017要求。
6. 微生物限量:执行GB 29921-2021标准。
7. 其他要求:遵循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
八、合格评定
经海关评定合格的进口水产品准予进口;涉及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须销毁或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口。无法按时处理或处理仍不合格的,责令销毁或退运。
九、进口与销售记录检查
根据海关总署第249号令,进口商须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落实对境外出口商及生产企业的审核义务。
进口水产品选购提示
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水产品,查看产品色泽、形态、气味,并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等标签信息。购买后及时洗手消毒,避免接触口鼻眼。海淘冷链食品时,应关注海关检疫信息,并对包装进行消毒,必要时可向商家索要检疫证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