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指南
海关监管要求及企业申请流程详解
什么是木质包装?
本文所指木质包装包括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不在其列。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及厚度≤6mm的木质材料也除外。
图为满洲里机场海关关员现场查验木质包装情况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式包括:
1. 热处理(HT)
2. 溴甲烷熏蒸处理(MB)
3. 介电加热处理(DH)
4. 硫酰氟熏蒸处理(SF)
企业申请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需提交材料:
(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
(二)厂区平面图(含原料库、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
(三)除害处理技术及相关人员资料。
左右滑动查看申请考核表(样表)
如何提交申请?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更多→选择“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行办理。
办结时限:直属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核发注册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实时查询办理状态。
海关监管要求:
企业在除害处理前须向所在地海关申报处理计划,海关对处理过程及标识加施实施监督。处理完成后,企业应提交处理结果报告单,经海关确认合格后方可加施IPPC标识。
有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
再利用、再加工或修理后的木质包装必须重新验证并加施标志,确保所有部件均经过有效处理。
存放要求:标识加施企业应将加施标志的木质包装单独存放,采取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并建立销售使用记录,按海关要求核销。
有效期管理: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海关对出境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并对标识加施企业开展日常监管。
图为满洲里机场海关关员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过程实行远程监控
若输入国家或地区有特殊检疫要求,应按其规定执行。
供稿单位:满洲里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