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粮食如何安全入境?海关监管全流程解析
从注册登记到核销,一文看懂进境粮食检验检疫关键环节
世界粮食日
World Food Day
197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决定将每年的10月16日定为“世界粮食日”,旨在唤起全球对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的关注。2022年10月16日是第42个世界粮食日,主题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在保障粮食自给的同时,合理进口粮食以满足多样化需求和养殖业发展。进口粮食需跨越千山万水,并通过海关严格监管方可进入市场。以下是进境粮食全链条监管流程。
1. 境外企业注册登记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4年。相关企业须列入《允许进口粮食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方可向中国出口。
2. 办理检疫初审
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前,需向加工厂所在地海关申请《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作为后续办理检疫审批的前置条件。
3. 指定加工企业备案
进境粮食必须在具备防疫和处理能力的指定场所加工使用。相关企业需经海关备案,未经有效除害或加工处理的粮食不得直接进入流通领域。
4. 办理检疫审批
进口商凭《进口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向进境口岸海关申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已获批但未核销的数量不得超过企业2个月的实际生产用量。
5. 口岸检验检疫
口岸海关查验《许可证》,并实施现场查验、过筛检疫及抽样送检。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合格评定,出具相关单证后允许调运。
6. 粮食调运
实行调运联系制度,由指定加工企业发起申请,经口岸与目的地海关审批后方可调运。运输过程须密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须立即报告。
7. 流向变更
因客观原因需变更加工或储存单位的,进口商应向入境口岸海关提交《进境粮食改变流向/用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原流向地、拟流向地及入境口岸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8. 粮食加工
指定加工企业须按申报用途和工艺进行加工,并如实记录全过程信息。
9. 核销
加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须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供审核。
节约粮食,人人有责。从点滴做起,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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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