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木家具检验政策解读
涉及HS编码及主要检验项目详解
自2018年3月1日起,部分进口木制品及家具纳入进口检验监管范围,主要涉及以下HS编码:
9403300090、9403400090、9403509100、9403509990、9403609100
涉及的主要检验标准
- 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 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进口家具主要检验内容
木家具
- 甲醛释放量
- 重金属含量
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员正在对进口木家具进行检测
儿童家具
- 结构安全
- 有害物质含量
- 阻燃性能
- 警示标识
抽样要求
木家具抽样要求
样品数量为2件。
对于无漆面家具,需提供与产品一致的主要原辅材料(板材含饰面),样品数量为2块,每块表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若无法提供单块1平方米样品,可提供多块,总表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
对于有不同颜色漆面的家具,每种漆面颜色的板材各取2块,每块表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若无法满足,允许多块组合,总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儿童家具
样品数量为2件。
其他说明
对于适用GB 18584标准的非儿童木家具,进口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将与产品一致的主要原辅材料送检。经海关核实后,按GB 18580和GB 18584标准进行实验室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