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附件1和附件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 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 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附件1和附件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 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 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