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第134号公告
防止阿尔及利亚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
近日,阿尔及利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与生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第134号公告,明确以下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尔及利亚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源于绵羊、山羊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带入境内;一经发现,依法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阿尔及利亚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检查等单位截获的非法入境相关物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及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