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厄瓜多尔鲜食芒果进口。
海关总署允许进口厄瓜多尔鲜食芒果
符合检疫要求的厄瓜多尔芒果获准输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关总署与厄瓜多尔共和国植物和动物卫生调控局关于厄瓜多尔鲜食芒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厄瓜多尔鲜食芒果(Mangifera indica)进口至中国。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厄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芒果(学名:Mangifera indica,英文名:Mango)。
**三、允许产地**
厄瓜多尔芒果产区。
**四、注册登记要求**
输华芒果的果园、包装厂及热处理设施须经厄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含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确保可追溯。贸易开始前,厄方需向中方提交注册名单,经审核后在海关总署官网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 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2. 丝绒粉虱(Aleurothrixus floccosus)
3. 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
4. 西印度按实蝇(Anastrepha obliqua)
5. 暗色实蝇(Anastrepha serpentina)
6. 条纹按实蝇(Anastrepha striata)
7.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8. 蜡蚧(Ceroplastes spp.)
9. 可可花瘿病菌(Nectria rigidiuscula)
10. 粉蚧(Pseudococcus spp.)
11. 刺盾蚧(Selenaspidus articulatus)
**六、出口前管理措施**
(一)**果园管理**
输华芒果果园须建立质量与溯源管理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保持果园清洁,禁止将落果混入商品果。须开展针对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并保留完整记录,包括农药使用情况。
针对实蝇类害虫,厄方须在生长和收获季开展区域监测。若诱捕器日均诱捕量超过0.14只,则相关果园当季不得出口。
(二)**包装厂管理**
加工、包装、储运过程须在厄方检疫监管下进行。芒果须经挑选、洗刷、杀菌剂处理,去除病虫果及杂质,防止携带昆虫、螨类、软体动物、土壤等。处理后的芒果应存放于洁净防虫冷库,避免再污染。
包装厂每日须进行有害生物检查,发现活体害虫须立即处理;若发现实蝇成虫,当批次芒果不得出口。
(三)**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须干净、未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木质包装须符合ISPM 15标准。
每个包装箱须标明品种、产地、果园、包装厂及热处理设施信息,并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运输须使用完整洁净集装箱,由厄方加施封识,抵达中国时封识应完好。
(四)**检疫处理要求**
所有输华芒果须在注册并认可的设施中进行热水处理,技术指标如下:
- 水温不低于46.1°C,果实浸没于水面下10.2厘米以上;
- 处理时间从水温达到46.1°C并持续5分钟后起算:
• 果重<500克:不少于75分钟
• 果重500–650克:不少于90分钟
• 果重>650克:不少于110分钟
- 若热水处理后需水冷,处理时间延长10分钟,且芒果须在室温放置30分钟,冷却水温不得低于21.1°C。
每年启用前,厄方须对处理设施进行测试确认运行正常。
热处理后,厄方须按1%比例剖果检查,发现活实蝇幼虫则整批禁止出口。
(五)**出口前检验检疫**
厄方须对芒果及集装箱实施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如检出活体有害生物、植物残体或土壤,整批不得出口。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合格货物须由厄方出具符合ISPM 12标准的植物检疫证书,注明热处理温度、时间、日期及集装箱封识号,并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厄瓜多尔鲜食芒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证书须附热水处理温度记录复印件及探针校正报告(加盖厄方印章)。项目启动前,厄方须向中方提供证书样本备案。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与标识核查**
中国海关将核查:
- 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 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合规;
- 热水处理记录与探针校正报告;
- 集装箱封识是否与证书一致。
(二)**进境检验检疫**
芒果须从中国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 来自未经批准果园、包装厂或处理设施的,不准进境;
- 集装箱不符合检疫要求的,须作检疫处理;
- 发现第五条所列有害生物活体,整批退回或销毁;检出活实蝇幼虫,中方将在15日内通报厄方,并暂停厄瓜多尔芒果输华,直至风险可控;
-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出现上述问题,中方将通报厄方,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出口资格。厄方须查明原因并整改,中方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恢复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