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报关单关键申报项目填报指南
申报地海关、进出境关别、备案号等核心字段规范详解
一、申报地海关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
应根据报关人员自主选择,填写《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如“广州机场”对应“5141”)。注意:关别代码后两位不得为“00”。
编码规则:关区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直属海关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监管场所代码;关区名称为中文全称,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本项目沿用原“申报地海关”设置,录入要求未变。
二、进出境关别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
按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的名称及代码(如“广州机场”填“5141”)。
特殊情形:进口转关填进境地海关,出口转关填出境地海关;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转出地海关,进口报关单填转入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调拨货物,填对方所在海关;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接受申报的海关。
本项目由原“进/出口岸”更名而来,编码规则与申报地海关一致。
三、备案号
选填项,数据类型为12位字符。
填报《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文件编号。一份报关单仅可填报一个备案号。
常见情形:加工贸易货物填手册号;使用异地分册报关的填分册号,本地使用的填总册号;减免税设备结转时填《加工贸易手册》编号;涉及征免税审核的填《征免税证明》编号。
编码结构:第1位为文件类型标记(如Z代表《征免税证明》,C代表进料加工);第2-5位为核发海关关区代码;第6位为年份末位或“D”(设备账册);第7位区分企业类别或用途;第8-12位为顺序码。
四、征免性质
选填项,数据类型为3位字符。
根据《征免税性质代码表》选择对应简称及代码(如“101-一般征税”)。持有《征免税证明》的,按其批注内容填报。
一份报关单限填一种征免性质。注意事项:加工贸易货物按《加工贸易手册》批注填报;转内销货物按实际情况填报;料件或成品退运填“其他法定”(299);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免予填报。
五、许可证号
选填项,最多支持20位字符。
填报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技术许可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等编号。一份报关单仅限一个许可证号。
该项目沿用原设置,无编码规则说明。
六、件数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数字,最多9位。
填报运输包装件数,不得为零;裸装货物填“1”。舱单以集装箱计的填箱数,以托盘计的填托盘数。
七、毛重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数字,最多19位(含小数点后5位),单位为千克。
填报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总重量,不足一千克按“1”填报。毛重不得为“0”或为空。
八、净重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数字,最多19位(含小数点后5位),单位为千克。
填报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毛重减去外包装),不足一千克按“1”填报。净重不得为“0”或为空。
九、成交方式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1位字符。
根据实际价格条款,按《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如CIF对应“1”)。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填CIF,出口填FOB。
源自: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