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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1号丨关于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1号丨关于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慧通关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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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1号丨关于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允许进口柬埔寨香蕉

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柬埔寨香蕉可正式输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香蕉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符合《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香蕉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8年8月24日

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柬两国关于香蕉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香蕉(Musa supientum),英文名Banana。仅限开花后10-11周内采收的未成熟青香蕉,禁止出口成熟或果皮开裂的香蕉。

三、允许的产地
柬埔寨全境香蕉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香蕉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柬埔寨农林渔业部(MAFF)注册,并获中国海关总署(GACC)认可。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代码,确保可追溯。每年出口季前,MAFF需向GACC提交注册包装厂名单,该名单可在GACC官网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一)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
(二)桔小实蝇复合种
(三)香蕉绣蓟马(Chaetanaphothrips signipennis)
(四)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五)杰克贝尔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六)香蕉镰刀菌枯萎病菌(非中国小种)
(七)香蕉黄条叶斑病菌(Mycosphaerella musicola)
(八)香蕉细菌性枯萎病菌(2号小种)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在MAFF监管下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开展病虫害监测与综合防治,安全使用农化品,果实生长期间套袋,适时采收。
(二)包装厂管理:保持清洁卫生,配备清洗与检疫设施;运输工具须洁净,不得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
(三)包装要求:使用干净、未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后香蕉应在低温环境下单独存放;每个包装箱须以英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国家、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注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MAFF按2%比例抽检,发现成熟果、裂果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批次不得出口。
(五)植物检疫证书:合格货物由MAFF出具符合ISPM12标准的检疫证书,注明集装箱号、包装厂信息,并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柬埔寨香蕉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核查:查验是否持有GACC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内容是否合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二)进境检验检疫:允许从所有GACC批准的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入境,海关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查验,合格后准予入境。
(三)不合格处理:
1. 来自未经批准包装厂的货物不准进境;
2. 发现成熟或裂果,整批不准进境;
3. 带有枝叶、土壤等禁止物的,不准进境;
4. 检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作退运、销毁或除害处理;GACC将通报MAFF,必要时暂停相关企业进口资格,直至整改完成并获认可;
5.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同样可能触发暂停措施。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启动前,GACC将派专家赴柬埔寨进行体系审查,评估种植、加工、储运及出口检疫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柬埔寨病虫害发生情况及中国口岸截获情况,GACC将开展风险评估,并与MAFF协商调整关注的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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