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报启动:报关单位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海关明确年报对象、方式及信息变更要求
需报送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加工生产企业。
免于报送企业:临时注册企业、各类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及已注销企业。
(一)企业自行报送:
1. 拥有操作员卡和电子口岸读卡器的企业,应登录“关企合作平台”(http://jcf.chinaport.gov.cn/jcf)中的“企业年报管理”模块,在线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电子数据。
2. 仅有操作员卡但无读卡器的企业,可通过预录入机构使用本企业操作员卡登录系统完成报送。
上述情形报送成功后,系统提示通过即视为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对无操作员卡和读卡器的企业,可委托预录入机构代为报送。报送成功后,企业须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由预录入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年度报告》,方可完成报送流程。
若企业在以下关键信息发生变更,须前往海关现场办理手续:
(1)企业名称;
(2)企业地址(含行政区划、经济区划);
(3)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
(5)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
(6)上级单位已注销;
(7)报关人员新增或注销备案;
(8)已备案报关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特别提醒:因关键信息与海关注册信息不符导致年报退单的,企业须在完成信息变更后,删除原退单记录,并重新在线填写、提交《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