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如何查验进出口货物?企业遇货损怎么办?
一文读懂查验流程与维权要点
近日,有网民反映海关查验相关问题。针对公众关注的查验方式、企业权益维护等热点话题,本文结合海关实际操作流程进行权威解读。
海关查验主要分为人工查验和机检查验两种方式。
机检查验指通过技术设备对货物进行非侵入式查验。以广州海关南沙口岸配备的FS6000设备为例,单个集装箱仅需10秒即可完成扫描。经图像审核无异常的,无需开箱卸货,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同时降低货物损坏风险。

(海关关员引导货柜车驶入检查室)
(关员通过FS6000和H986等机检设备开展查验)
由于并非所有现场均配备机检设备,且部分货物需核对外形、标识等信息,仍需采用人工查验。该方式包括外形查验、开箱查验、运输工具外观检查及登临检查等环节。
查验三步流程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须按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配合查验作业。

(海关关员核对集装箱及封志信息申报情况)

(码头经营单位在货主或其代理人要求下实施卸货)
查验过程中,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到场协助,负责搬移、开拆及重封包装,并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资料。查验全程均有企业代表见证。

货物装卸与查验期间,海关采取现场监督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过程监管。
货物在装卸、查验时
查验完成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在《海关查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在实施查验过程中,本人一直在场,海关查验未对货物造成任何损坏和破损。本人对海关查验结果无异议”,并负责重封包装。

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不在场,海关能否查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径行开验:
- 货物涉嫌违法;
- 经通知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按时到场。
径行查验时,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到场协助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建议企业接到查验通知后及时到场配合。
发现货物损坏如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海关对查验中造成的货损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下列情形不予赔偿:
- 因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搬移、开拆、重封或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 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正常查验周期内变质,且未事先声明或海关已采取合理措施;
- 查验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磨损;
- 查验前或查验后发生的损坏;
- 为化验、取证提取的货样;
- 其他法定免责情形。
建议: 发现货损后,应首先核实损坏发生的具体环节及责任方,再依法追责。若属海关责任,可依赔偿程序申请补偿。
易腐、怕潮、难装卸货物如何应对?
两类便利措施可供选择:
- 优先查验: 鲜活、易腐、危险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经申请可获优先查验安排;
- 监管区外查验: 因温度、静电、粉尘等因素影响,确需在监管区外查验的,经书面申请,海关可派员赴指定地点执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