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关键申报项目填写指南
原产地区、特殊业务标识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核心字段规范解析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支持最多50位字符录入。
二、录入要求
入境货物需填写原产国(地区)内的生产区域,如州、省等。示例:申报原产于美国纽约的樱桃,应录入“840097-美国纽约”。
三、编码规则
依据《世界各国地区名称和一级行政区划代码表》(附表20)执行。
四、其他说明
延续原报检项目的“原产地区”设置,录入要求保持不变。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数据类型为10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涉及国际赛事、特殊进出军工物资、国际援助物资、国际会议、直通放行、外交礼遇、转关等特殊业务的,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非上述情况无需勾选。
三、编码规则
无特定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延续原报检项目的“特殊业务标识”,录入要求未调整。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10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提交报关单及相关随附单据的检验检疫机关。
三、编码规则
依据《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21)执行。
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由原报检“报检机关”沿用而来,录入要求一致。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5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货物种类及监管要求,填报生产商、进出口商或代理商须取得的资质类别,多个资质需全部填写。具体包括:
- 进口食品类: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商备案;
- 进口水产品:除上述外还需填写储存冷库备案;
- 进口肉类:增加收货人备案和储存冷库备案;
-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 进口水果:境外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
- 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
- 饲料及添加剂:进口企业备案、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 固体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注册信息(需对应准确);
- 其他:涵盖隔离检疫圃、指定隔离场、栽培介质使用单位、动物遗传物质备案、国外生产单位注册、粮食加工储存单位注册、医疗器械捐赠机构登记、集装箱场站登记、棉花境外供货商注册、食品包装生产与进口商备案等。
三、编码规则
依据《企业资质类别代码表》(附表22)执行。
四、其他说明
由原报检“企业资质类别编码”延续,录入要求不变。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支持最多40位字符。
二、录入要求
按货物类别填报相关企业取得的资质对应的注册或备案编号,多个编号需全部填写。
三、编码规则
无统一编码规则。
四、其他说明
延续原报检“企业资质编号”项目,录入要求未变。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10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领取证单的检验检疫机关。
三、编码规则
依据《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21)执行。
四、其他说明
由原报关“领证地”项目更名而来,录入要求一致。
一、项目类型
必填项,数据类型为10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对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机关。
三、编码规则
依据《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21)执行。
四、其他说明
由原报检“口岸机构”沿用,录入要求未调整。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选填项,最多支持20位字符。
二、录入要求
填报入境货物的提货单或出库单号码;航空运输方式下无需填写。
三、编码规则
无。
四、其他说明
由原报检“提/运单号”更名为“B/L号”,意义与原报关“提运单号”一致,合并后名称更新,录入要求不变。
一、项目类型
有条件必填项,数据类型为10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需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填写相应检验检疫机关;否则无需填写。
三、编码规则
依据《检验检疫机构代码表》(附表21)执行。
四、其他说明
由原报检“目的地机构”更名而来,功能与要求保持一致。
(源自:12360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