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全流程揭秘:企业如何应对货物查验与损坏维权?
机检+人工查验双模式解析,企业必知的通关实务指南





温馨提示:无论消息真实性如何,货主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前报关,避免因查验高峰影响船期。

海关查验分为机检查验和人工查验两种方式。
机检查验指利用技术设备对货物进行非侵入式核查。以广州海关南沙海关配备的FS6000设备为例,单个集装箱仅需10秒即可完成扫描。图像审核无异常后无需开箱,大幅提升效率并降低货物损毁风险。

海关关员引导货柜车驶入检查室

关员通过FS6000和H986等机检设备进行查验
由于并非所有口岸均配备机检设备,且部分货物需查验外观、标识等信息,仍需采取人工查验,包括外形查验、开箱查验及运输工具的外观与登临检查。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须按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配合查验工作。

海关关员核对集装箱和封志信息申报是否相符

码头经营单位在货主或其代理人的要求下进行卸货
若货物具有易损属性,收发货人应在查验前主动声明,以便海关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查验过程中,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负责搬移、开拆及重封包装,并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资料。全程均有当事人见证。

查验现场实拍图
货物在装卸、查验时
海关采取关员现场监督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监管装卸过程
查验结束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需在《海关查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查验过程中本人在场,海关未对货物造成损坏,对结果无异议”,并负责重封包装。

针对企业关注问题,监管部门权威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径行开验:
(一)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
(二)经通知查验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按时到场。
此时,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协助查验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建议企业务必按时到场配合查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下列情况海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搬移、开拆、重封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二)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正常查验周期内变质,且未事先声明或海关已采取适当措施;
(三)海关正常检查产生的不可避免磨损;
(四)查验前或查验后发生的损坏;
(五)为化验、取证提取的货样;
(六)其他依法不予赔偿的情形。
建议企业先查明损坏环节及责任方,依法追责。如属海关责任,可依程序申请行政赔偿。
1. 优先查验:对危险品、鲜活、易腐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经申请海关可优先安排查验。
2. 申请外验:因温度、静电、粉尘等因素影响,不宜在监管区内查验的,可书面申请海关赴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