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的分类与归类解析
了解流通币、纪念币与投资币的区别及海关归类原则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世界钱币收藏逐渐成为热门爱好。硬币虽以流通为主要功能,但因收藏与投资需求衍生出多种类型。根据发行目的,硬币主要分为三类:普通流通币、纪念币和投资币。
流通币由政府依法发行,具有法定面值和标准重量,作为法定货币在市场中按面值流通,材质可为普通金属或贵金属。

▲中国硬币(图)

▲美国硬币(图)

▲日本硬币(图)
纪念币是国家为纪念重大事件、历史人物、文化主题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分为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通常精制限量。具备官方规定重量、图案并由政府发行的纪念币属于法定货币范畴。

▲2013年贺岁普通纪念币
该纪念币正面印有“中国人民银行”、“1元”及“YIYUAN”拼音和“2013”年号;背面为手持玩具蛇的男孩与放风筝的女孩嬉戏场景,下方标注“癸巳”。
投资币以保值增值为目的,采用高纯度贵金属(如金、银、铂、钯)制成标准重量的币形金属块,常见规格为1/4盎司、1/2盎司、1盎司。虽由主权机构发行,但多无实际面值或仅有象征性面值,图案固定便于识别,如加拿大枫叶金币、南非克吕格尔羚羊金币。其核心价值在于贵金属含量与重量,本质为便于交易保存的贵金属资产。

▲加拿大枫叶金币

▲南非克吕格尔羚羊金币
硬币的海关归类原则
硬币归类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法定货币。

流通币明确归入税则号列71.18,无论是否已退出流通或尚未投放市场,只要符合“官方规定重量与图案、政府发行、法定货币”特征,均适用该类别,包括成套礼品装硬币。
纪念币若具备法定货币属性,符合上述条件,应归入71.18。但根据97.05规定,仅为纪念目的生产、不具备历史或钱币学意义的限量商品,不视为收藏珍品,非法定货币的贵金属纪念币应归入71.14;具有钱币学意义的则归入97.05。
近期发行的贵金属纪念币,若主要用于收藏、面值仅为象征性符号且不参与现金流通,依据归类规则一及六,应作为贵金属制品归入71.14。
投资币若仅体现贵金属储备属性,无法定货币地位,应归入71.14。若能提供证明其为发行国法定货币的相关材料,则可归入71.18。
古硬币指超过一定年限、已退出流通、具收藏或钱币学价值的古代硬币,应归入97.05。
供稿:天津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关税司
编辑、发布:代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