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标准》实施:优化整合94项,助力企业合规升级
新版高级认证标准更科学、更高效,推动AEO国际互认与企业便利化通关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新《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在保持总体认证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将原有269项指标优化整合至94项,压缩约65%。调整后的标准更加科学精准、表述简洁,契合企业多元化经营实际,进一步提升认证效率。
尽管项目数量大幅精简,但对企业合规水平的要求并未降低。进出口企业需关注标准变化,积极准备或持续维护AEO高级认证资质,以享受通关便利、联合激励等政策红利。
认证程序优化,减轻企业负担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程序繁琐、标准复杂”问题,新《标准》从认证项目和判别方式两方面进行改革:
- 整合认证项目:对重复、不适用或缺乏对应便利措施的内容进行合并。例如,“单证控制”相关13项整合为1项;“信息系统”相关16项整合为1项;不再强制要求企业信息系统具备特定功能模块或数据库结构。
- 简化通过条件:取消原“赋分制”,采用更直观的判定方式——企业无“不达标”项,且通用标准与单项标准中“基本达标”项均不超过3项,即可通过认证。
接轨国际规则,增强互认合作基础
新《标准》全面对接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最新要求,在以下方面实现与国际标准趋同:
- 在“关企沟通联系合作”“信息系统”“人员安全”等领域新增员工保密培训、背景调查等内容;
- 在“经营场所安全”“集装箱”“商业伙伴”等条款中增加解释性说明,避免理解偏差;
- 将原“内部审计”与“改进机制”合并为“内部审计和改进”,强化持续合规能力。
此举有助于推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AEO互认磋商,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及境外优质企业“引进来”。
高级认证通过条件明确
企业通过高级认证需满足:
- 所有认证项目均无“不达标”情形;
- 通用标准中“基本达标”项不超过3项;
- 单项标准中“基本达标”项不超过3项。
判断标准更加清晰直接,提升认证可预期性。
按业务类型实施分类认证
根据《信用办法》,高级认证企业须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单项标准。新《标准》改变以往按企业类别设标的做法,转为依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设定认证要求,覆盖以下10类业务:
- 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
- 卫生检疫
- 动植物检疫
- 进出口食品
- 进出口商品检验
- 代理报关
- 快件运营
- 物流运输
-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 外贸综合服务
企业仅需遵循与其业务相关的标准,大幅提升适用性和操作性。
例如,从事进出口食品业务的企业须满足“1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国外通报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批次不超过2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建立商品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审核制度。
通用标准主要变化
1. 内部控制
- 将“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为“关企沟通联系合作”,要求建立与海关沟通协作机制,并在发现异常单据或可疑货物时及时报告;
- “进出口单证”增加禁止类产品合规审查制度要求;
- “信息系统”强调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相互印证,支持流程追溯;
- “内部审计和改进”新增主动向海关报告不符合认证标准事项的义务。
2. 财务状况
- “资产负债率超过95%”的不达标年限由连续3年延长至连续5年;
-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由“无保留意见”放宽为“提供审计报告”或“ERP系统联网资产负债表”;
- 财务数据提交范围由3个会计年度缩减为上一会计年度;
- 新增“基本达标”情形:审计报告带保留意见但无连续5年高负债率,不再一票否决。
3. 守法规范
- 管理人员故意犯罪记录追溯期由2年缩短为1年;
- 删除部分非核心监管要求,如保函延期、减免税使用报告等;
- 新增“危险品伪瞒报、夹藏夹带被查发”作为一票否决项;
- 多项违规行为追溯期由2年降为1年。
值得注意的是,守法规范仍实行“一票否决”机制,只要存在任一不达标情形,即无法通过认证。
4. 贸易安全
- “场所安全”更名为“经营场所安全”,允许共享办公区采取一般性管理措施;
- 整合形成人员、货物、运输工具、商业伙伴等安全分项,更贴近企业实际;
- 对标WCO标准,在“集装箱”“商业伙伴”等项目中补充说明;
- 原“海关业务培训”“信息安全”等内容统一归入“海关业务和贸易安全培训”。
容错机制优化:自查主动报明可免于信用影响
为体现宽严相济执法理念,新《标准》明确: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注明“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该处罚不作为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依据,鼓励企业自主纠错、主动合规。
深圳关区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高级认证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 自我评估:对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开展自评,确认符合条件;
- 提交申请:向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现场或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上提交材料;
- 海关受理:材料齐全规范的,海关出具《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 实地认证:海关组织审核组赴企业开展实地认证;
- 作出决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认证,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通过则颁发证书,未通过则出具决定书。
深圳关区办理地点:福中海关
咨询电话:0755-84395653
企业信用等级查询方式
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注册备案信息、信用等级及行政处罚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