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六大配套法律文书同步公布

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该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为配合新办法实施,海关总署同步发布六项配套法律文书,具体包括:
- 海关专用缴款书
- 海关税额确认书
- 海关税款限期缴纳通知书
- 海关责令担保通知书
- 退税申请书
- 收入退还书
相关文书格式样本如下:
附件一:海关专用缴款书

附件二:海关税额确认书



附件三:海关税款限期缴纳通知书

附件四:海关责令担保通知书

附件五:退税申请书

附件六:收入退还书

公告原文可访问海关总署官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