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新西兰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2020年部分新西兰农产品进口将不适用协定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19年度上述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及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予以公布。
2019年,我国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和第二类农产品(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均已超过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因此,2020年度进口上述两类新西兰农产品将不能适用协定税率。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附件:2019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