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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国际】防疫物资出口须知

【韵达国际】防疫物资出口须知 韵达国际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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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抗疫物资出口须知

中国防疫物资出口欧美认证指南

详解CE、FDA认证要求及出口合规要点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欧美成为疫情重灾区,中国众多厂商正加紧生产防疫物资。如何确保医疗产品顺利出口,成为企业关注焦点。本文系统梳理出口必备条件及主要市场认证要求。

中国出口必备条件

  • 生产商信息
  •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 明确标注“医用”或“非医用”

医用口罩生产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医疗器械注册证疫情期间应急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非医用口罩在检验合格前提下可正常出口;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的“三无”产品不得出口。

美国FDA认证要求

美国FDA已发布文件,认可符合中国标准的KN95口罩。满足以下任一原则,即可申请EUA(紧急使用授权):

  1. 制造商已拥有NIOSH认证产品,其按其他标准生产的型号可被FDA验证;
  2. 产品已获中国以外监管机构批准,FDA可进行验证;
  3. 由独立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性能标准。

申请材料包括:制造商名称、地址、型号、产品标签副本、测试报告、预计进口数量等。

FDA重要提示:

  • FDA不向医疗器械企业颁发注册证书;
  • 不对已注册企业或产品出具确认证书;
  • 企业注册和产品列名不代表FDA批准。

欧盟CE认证要求

出口欧盟必须取得CE认证。可通过以下方式验证证书真伪:

  1. 公告机构官网查询:登录发证机构官网,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核查。
  2. 欧盟官方数据库查询
    • MDD 93/42/EEC指令授权机构查询: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13
    • MDR (EU) 2017/745法规授权机构查询: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34
  3. 认证流程分析
    • 个人防护口罩:适用PPE法规(EU)2016/425,标准EN149,无需医疗器械认证;
      授权机构查询地址: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155501
    • 医用口罩:适用MDD/MDR法规,标准EN14683。
      • 无菌医用口罩:需由公告机构参与认证;
      • 非无菌医用口罩:企业可自行完成符合性声明。

目前多数企业选择生产非无菌医用口罩以加快认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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