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消防产品取消3C强制认证,进口申报与监管要点解析
了解最新消防产品认证政策及海关检验要求
随着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119消防宣传月”已成为普及消防知识的重要契机。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消防产品都需进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应急管理部调整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取消了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等13类产品的3C强制认证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地。
什么是消防产品?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以及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专用设备和器材。
我国对消防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及强制检验三种方式。尚未纳入前两类管理的产品,须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相关产品信息由“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统一发布。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为保障公共安全,我国对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200余种产品实施“四个统一”的强制性认证制度(统一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目前仍需3C认证的消防产品主要包括:
- 灭火器
- 火灾探测器(如烟雾、火焰探测器)
- 火警装置
- 应急照明产品
- 消防安全标志
- 消防逃生产品(如逃生梯、滑梯)
- 自救呼吸保护装置
值得注意的是,3C标志仅为基本安全认证,并非质量等级标识。
强制检验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于尚无国家标准或未纳入认证体系的消防产品,须由国家指定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已取消强制性认证的13类消防产品可申请自愿性认证,原3C证书已于2019年8月1日起作废,不得在新产品上继续使用。
常见问题解答
Q:强制认证转为自愿认证后如何使用标志?
A:2019年8月1日后,原3C证书已注销,不得用于新出厂产品。已完成自愿认证的企业,应按新规执行产品流向信息标识。
Q:自愿性认证证书能否在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
A:原强制认证信息仍可查,但状态为“注销”或“作废”。新的自愿性认证证书需企业完成账户确认后方能显示。
Q:所有消防产品认证信息都能在官网查询吗?
A:仅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颁发的证书可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其他机构发证信息需在其自有平台查询。也可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https://www.119.gov.cn/)的消防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权威数据。
进口消防产品通关三步骤:报关—检疫—检验
海关对进口消防产品的监管涵盖报关、检疫与检验三大环节,确保产品质量与国门安全。
01 报关
申报时需对照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判断是否属于消防产品及其认证状态。
- 目录内产品:在“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1-3C目录内”,并填写CCC认证证书编号。
- 目录外产品:选择“12-3C目录外”,备注栏注明“411/410不适用强制产品认证”。
02 检疫
进口货物抵达口岸后,海关依法实施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若产品含木质包装,须接受植物检疫处理。
03 检验监管
以手提式灭火器为例,海关依据《SN/T3244-2020 进口消防产品检验规程 手提式灭火器》开展检验,重点审查安全性能、结构设计及环保要求,采用符合性验证或抽样检验方式进行监管。
部分消防产品涉及《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压力容器,境外生产企业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方可向中国出口。
特别提醒: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106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严禁入境。
取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清单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