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设19个口岸进境免税店 便利境内购买海外商品
免税购物额提升至8000元,覆盖多地机场及水路口岸
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消费者购物选择,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在广州、杭州、深圳等城市新增19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新增免税店涵盖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以及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珠海闸口,黑河等水陆口岸。
根据政策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旅客需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未搭乘者仅需提供有效证件)方可购买。购物时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免税店经营品类涵盖国内需求较大的婴儿配方奶粉(限购4件,总重不超过5千克)、尿不湿、箱包、彩妆、护肤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