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聚焦劳动报酬、社保权益、企业责任与政府监管,切实提升快递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关爱快递员群体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第三季度,国家邮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明确“十四五”目标与八项重点任务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介绍,《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劳动报酬更趋合理,社保权益有效落实,专业技能持续提升,用工管理更加规范,职业认同显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围绕这一目标,《意见》部署了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业环境、企业主责、规范管理、网络稳定和职业发展等八项重点任务,初步构建了快递员权益保障的工作路径。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快递员收入不稳、保障不足、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目标。同时,针对不正当竞争、区域差异化派费等行业痛点,提出治理措施,助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稳健运行。
聚焦四大核心方面
《意见》重点任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保障合理劳动报酬
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协同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纠正“以罚代管”现象,推动多劳多得。
二、完善社会保障与社会认同
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对基层网点可按地区平均工资或营业额比例缴纳工伤保险,优先参保;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支持工会组织建设,开展法律援助与心理疏导;推荐优秀快递员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定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和评优表彰活动,提升职业荣誉感。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将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指导企业优化考核机制,拓宽困难救济渠道;开展快递员满意度调查;制定劳动管理制度时须听取工会及员工代表意见。
四、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
对企业重大经营行为开展风险评估,对服务异常主体实施整改复核;完善末端配送车辆管理政策;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改善从业环境。
多方协同推进落实
陈凯强调,落实《意见》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国家邮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与宣传引导,推动各地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刘燕表示,将加强对快递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快递员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副主席黄敬平指出,工会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要任务,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并完善维权和服务机制,努力将工会打造成为快递员信赖的“职工之家”。
小哥心安,快递安心
陈凯指出,快递员权益保障涉及就业优先与权益保护、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先行试点与推广等多个层面,需多方协作。一是推动电商与快递系统对接,落实“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分离”,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地方政府实践探索;三是呼吁社会各界给予快递员更多尊重与包容。
“简而言之,就是小哥心安,快递安心。”陈凯说。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介绍,为保障合理收入,已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部分城市开展末端派费核算试点,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对于超劳动定额的情况,引导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时间与收入水平,实现多劳多得。针对非正常低派费问题,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指导企业优化考核机制,甄别恶意投诉,遏制“以罚代管”。
在社保方面,《意见》重申快递员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进一步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刘燕表示,人社部门将以工伤保险为重点,持续推进快递企业依法参保,优化经办服务,保障快递员社保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