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工信局同意跨国通科技运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跨国通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创建运营罗湖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报告》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贵公司使用“罗湖区(跨国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名称开展跨境电商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罗湖区(跨国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名称使用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后续将根据平台年度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延续授权。
二、请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助力罗湖区跨境电商持续稳定发展。
三、贵公司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平台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并对平台所开展的所有业务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函复。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