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分阶段禁止进口32种固体废物
2018年及2019年底两批调整,涉及废五金、冶炼渣、木废碎料等品类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6号),明确对现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目录进行分批调整,进一步规范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
一、自2018年12月31日起,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二、自2019年12月31日起,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上述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原《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 2018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附件2. 2019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