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加工贸易便利化措施
公告2020年第21号:延长手(账)册有效期、加快防疫物资通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注册登记备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因政府要求延迟复工,导致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或核销周期的,主管海关可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手(账)册项下的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申报业务如超期,海关亦可延期办理。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捐赠或被征用的保税货物,主管海关凭申请登记货物品名、数量及接收单位等信息后,予以快速放行。
三、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海关将优先办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转自黄埔海关12360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