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出台措施应对疫情对加工贸易影响
手(账)册核销、内销征税等业务可延期办理
某企业员工
受疫情影响,企业延迟复工导致加工贸易手(账)册超期,或需将成品转为国内使用,应如何处理?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明确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临时延长及相关注册登记备案事项。
海关关员
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现解读如下:
海关关员
问: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怎么办?
答: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金关二期系统或QP系统直接办理延期。如暂无法提交材料,主管海关可先予办理,后续补充提交。
问:手(账)册到期且无法通过系统延期,但急需办理进出口手续怎么办?
答:企业可向主管海关说明情况,海关将在系统中直接修改“结束有效期”或“核销日期”,确保通关顺畅。
问:因延迟复工导致深加工结转未能按时申报怎么办?
答:原规定每月15日前集中申报上月结转情况。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申报的,主管海关可根据企业说明延期办理。
问:内销征税申报逾期如何处理?
答:采用集中纳税模式的企业,如因疫情无法按时申报,海关可凭企业说明延期办理。确因防疫需要急需内销的,可申请先行内销,后续补办征税手续。
问:捐赠或被征用的保税货物如何处理?
答:海关凭企业申请,登记货物品名、数量及接收单位等信息后快速放行。事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补办事后核销手续。
转自:广州海关1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