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监管区域“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操作指南
金关二期系统下分送集报及退货业务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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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使用金关二期货物管理系统与区外企业开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业务时,若在入区后、集中申报前需办理退货,可通过反向出入库单(即退货单)完成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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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模式概述
该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在完成金关二期系统底账设立后,可先行通过系统办理货物实际进出区手续,后续在规定期限内以报关单或备案清单形式集中申报,海关依托金关二期系统实施全程监管。
二、业务申请要求
区内企业或其代理人需通过金关二期系统填写《申报表》,选择“分送集报”业务类型,完成进出区货物备案。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提交合规证件;涉及税款征收的,应提供足额税款担保。
三、出入库操作流程
货物进出区前,企业需在金关二期系统中填报《出(入)库单》,并准确关联《申报表》编号及底账中的商品序号和料号信息,确保数据一致性。
四、货物进出区核放管理
《核放单》用于办理货物实际进出区手续,是对《出(入)库单》的核注凭证。车辆完成进出区后,系统自动核注。一份《核放单》可对应一份或多份《出(入)库单》。
五、退货处理机制
在集中申报前需退运的,企业可通过金关二期系统填制反向《出(入)库单》和《核放单》办理退货。退货单须关联原《申报表》及原始出入库单,用途选“其他”,备注注明“退货”。退货操作须一对一进行,禁止一个退货单对应多个原始出入库单。反向业务仍沿用原“分送集报”申报表编号,出入库类型应与原业务方向相反,确保货物流向一致。
反向业务申报表编号保持不变,出入库类型按实际流向选择反向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