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海关发布一起归类错误导致漏税被罚案例
冻蒙氏长额虾归类差错致漏缴税款27.96万元,企业被罚14万元

本案源自东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东丽关缉违字[2022]1002号),涉及商品为“冻蒙氏长额虾”(学名:Pandalus montagui)。因商品归类申报错误,导致漏缴国家税款人民币279,590.66元,最终被处以罚款14万元。
2021年1月8日至10月9日期间,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海关申报进口冻蒙氏长额虾5票,总计578,050千克,申报总价C&F 1,319,626.75美元,报关单号***。申报商品编号均为0306161200(关税率2%),但经核查,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0306161900(关税率5%)。
该行为构成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上述事实有相关报关单证、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及证明材料为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规定,海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4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注:本案适用2021年版商品编号,蒙氏长额虾与北方长额虾属不同物种,归类时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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