烩饭(碾米)产品海关分类及关税信息
基于成分与用途的进口商品归类解析

烩饭(碾米)
注册号码:122000931
海关:横滨
处理日期:20220419
通用产品名称:烩饭(碾米)
税号:1006.30-090
定制费率协议:341日元/公斤,临时49日元/公斤
国内税率:消费税6.24%,地方消费税22/78
货物概览:由精米、蔬菜酱、盐、香料、粉状橄榄油、大米淀粉等混合制成。
制作方法:原料→混合→灌装→包装
主要原料:精米、米粉、蔬菜酱、盐、天然香料、橄榄油粉、大米淀粉、调味料、香菇干、松露干、洋葱干
用途:零售使用,加热水煮后食用
包装规格:210g/袋(零售包装)
分类依据:根据《关税税率表》通则3(b),该产品以精米为主要成分,具备大米制品的重要特征,归入税则第10.06项下,认定为“以大米为基础的加工食品”。
适用法规:食品卫生法、主食管理规定、植物保护相关法规
参考图片

纽约 N008449
2007年3月30日
类型:分类 • HTSUS:1006.30.1020
关于泰国大米/调味料混合套装的关税分类意见
来函请求对两款进口商品进行关税分类裁定,并提交样品供审查。
第一款样品:“柠檬草和生姜混合物”,包含约6盎司生米(Hom Mali茉莉香米,长粒、蒸谷、碾米)和1盎司干调味料包(含椰子粉、糖、盐、柠檬草、生姜、高良姜、青柠等)。建议使用方式为将两包内容物一同加入沸水中炖煮约20分钟。
第二款样品:“Green Chili & Garlic Mix”,结构类似,包含同类型大米及两个调味包——其一为复合香料干粉(含糖、盐、大蒜、青辣椒等),其二为椰奶粉(含椰子、麦芽糖糊精、酪蛋白酸钠)。
两款产品均作为完整零售套件销售,且最终用途一致。根据关税分类原则,认定其为“零售成套商品”,基本特征由大米赋予。
因此,两款组合包应统一归入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子目1006.30.1020,即“半熟长粒碾米”,适用税率为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