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操作指南:通关流程与各国准入要求全解析
基于海关权威发布,全面梳理出口资质、申报要点及主要国家认证标准
随着海外疫情持续蔓延,口罩外需显著增长,国内企业口罩出口订单不断增加。为帮助企业规范开展出口业务,本文依据12360海关热线发布的权威指南,系统整理口罩出口通关流程、申报要求及主要目标市场准入条件,供相关企业参考。
出口通关核心要点
报关前提条件
需具备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使用临时编码),并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出口资质要求
除满足国内生产与市场流通资质外,中国海关对口罩出口无特殊资质要求。
商品归类
绝大多数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检验检疫
口罩不属于法定检验产品,申报时无需填报检验检疫项目。但根据政府间协议,出口至伊朗等少数国家的产品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关税征免
贸易性质出口:按“一般征税”申报,照章征税;
捐赠性质出口: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或慈善机构的,征免方式可申报“全免”。
禁限管理
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海关无监管证件验核要求。
申报规范
须准确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非中国生产的产品,原产国按实际生产国填写。
出口退税
口罩出口退税率统一为13%。
中美关税排除
美国企业可申请豁免口罩进口加征关税,目前仅少数获批,详情见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网(https://ustr.gov/)。
快速通关保障
如遇申报系统故障,可联系现场海关应急处理,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
出口前准备事项
口罩分类
国外通常将口罩分为个人防护类和医用类两大类别,出口前需明确产品用途。
贸易企业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进出口相关内容);
2.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
3. 产品检验报告;
4. 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口罩无需);
5. 产品说明书及标签;
6. 产品批次号(外包装标注);
7. 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
8. 产品及外包装图片;
9. 贸易公司须完成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生产企业出口资质
生产非医疗器械类普通口罩且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直接出口;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虽海关不强制查验资质,但多数进口国要求提供以下文件:
- 营业执照(含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 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
- 厂家检测报告。
有进出口权可自行出口,无则可通过外贸代理出口。
内贸企业出口基本资质
1.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增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 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iecms.mofcom.gov.cn/)申请进出口权;
3. 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 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主要国家口罩准入要求
美国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须通过NIOSH(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
医用口罩:须取得FDA注册许可。
欧盟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个人防护口罩:执行EN149标准,分为FFP1/FFP2/FFP3等级,必须获得CE认证。
医用口罩:适用EN14683标准。完成CE认证并进行欧盟注册后,无需自由销售证书即可在欧销售。
日本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境外制造商须向PMDA注册信息
包装标识:建议标注“ウィルスカット”(病毒拦截)及PFE、BFE、VFE过滤效率指标
品质标准:
- 医用防护口罩:符合GB 19083-2010,过滤效率≥95%(非油性颗粒物);
- N95口罩:NIOSH认证,过滤效率≥95%;
- KN95口罩:符合GB 2626,过滤效率≥95%。
韩国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进口商营业执照
个人防护口罩标准:KF系列(KF80、KF94、KF99)
执行标准:MFDS Notice No. 2015-69
准入要求:医疗器械分I–IV类管理,持证方须为韩国公司;韩国收货人需提前在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www.kpta.or.kr)备案进口资质。
澳大利亚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准入要求:须通过TGA(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治疗商品管理局)注册,符合AS/NZS 1716:2012标准。
医疗器械分类与欧盟基本一致,已获CE认证的产品可作为TGA注册的重要支持材料。
主要国家认证流程概要
美国NIOSH认证
企业需寄送样品至NIOSH实验室检测,并提交技术资料(含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文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批文。测试项目包括呼吸阻力、泄漏率、过滤效率等。
美国FDA注册
医用口罩出口美国需完成FDA注册,流程包括企业登记、产品列名、递交相关技术资料。
欧盟CE认证
需由公告机构审核质量体系并出具CE证书,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和标准。
日本PMDA注册
1. 确定产品分类及JMDN编码,选定MAH(日本持证方);
2. 制造商向PMDA注册工厂;
3. II类及以上产品需申请QMS审核并获证;
4. 提交上市前审批申请;
5. 缴费、整改、获批;
6. MAH向地方厚生局通报后方可进口销售。
韩国KFDA注册
1. 确定产品分类,选定KLH(韩国持证方);
2. II类产品需取得KGMP证书并通过现场审核;
3. 样品送至MFDS授权实验室检测;
4. KLH向MFDS提交技术文件申请注册;
5. 缴费、整改、获批;
6. 指定代理商后可销售。
澳大利亚TGA注册
依据《Therapeutic Goods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2》,医疗器械分五类管理。已获CE认证的产品可被TGA认可,作为注册关键资料。
各国口罩技术标准对照表(供参考)
| 国际 | ISO 22609:2004 | 传染试剂防护服.医疗面罩.防人造血渗透的试验方法(固定容积,水平注射) | 现行 | 2004/12/3 |
| 欧盟 | EN 136-1998 | 呼吸保护装置.全面罩.要求,试验,标记。 | 现行 | 1998/1/1 |
| EN 140-1998+AC-1999 | 呼吸保护装置.半面罩和四分之一面罩.要求,试验和标记。 | 现行 | 1998/9/1 | |
| EN 143-2000 | 呼吸防护装置.微粒过滤器.要求,试验,标记。 | 现行 | 2000/2/1 | |
| EN 149-2001 | 呼吸防护装置.颗粒防护用过滤半面罩.要求,检验和标记。 | 现行 | 2001/4/1 | |
| EN 529-2005 | 呼吸保护装置.选择,使用,保养和维修的建议。 | 现行 | 2005 | |
| EN 12942-1998 | 呼吸保护器.带全面罩,半面罩和四分之一面罩的鼓风过滤装置.要求,检验,标识。 | 现行 | 1998 | |
| EN 14387-2004+A1-2008 | 呼吸保护装置.气体过滤器和组合过滤器.要求、测试、标记。 | 现行 | 2004/1/1 | |
| EN 14683-2019 | 医用口罩 要求和试验方法。 | 现行 | 2019/3/1 | |
| 美国 | ASTM F1862/F1862M-2017 | 医用口罩抗人工合成血渗透的标准试验方法(已知速度下固定体积的水平投影)。 | 现行 | 2017 |
| ASTM F2100-2019 | 医用口罩材料性能标准规范。 | 现行 | 2019 | |
| ASTM F2101-2019 | 用金黄色葡萄球菌生物气溶胶评价医用口罩材料的细菌过滤效率(BFE)的标准试验方法。 | 现行 | 2019 | |
| ASTM F2299/F2299M-2003(2017) | 用胶乳球测定医用面具材料粒子渗透性初始效率的标准试验方法。 | 现行 | 2003 | |
| 澳大利亚 | AS/NZS 1715:2009 | 呼吸保护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 现行 | 2009/2/6 |
| AS/NZS 1716:2012 | 呼吸保护装置。 | 现行 | 2012/2/13 | |
| 日本 | JIS T 8062:2010 | 预防传染性病原体的防护服.面罩.防止人造血浆渗透的试验方法(确定容量,平行注射)。 | 现行 | 2010/5/25 |
| JIS T 8159:2006 | 呼吸防护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 现行 | 2006/4/25 | |
| JIS T 8159:2006 | 呼吸保护装置泄漏率试验方法。 | 现行 | 2006/2/20 | |
| 韩国 | KS M 6673-2008 | 防尘口罩 | 现行 | 2008/2/22 |
| KS K ISO 22609-2018 | 传染试剂防护服.医疗面罩.防人造血渗透的试验方法(固定容积、水平喷射)。 | 现行 | 2018/11/14 |
*以上技术标准如有更新,以各国官方机构发布为准。
来源:12360海关发布、重庆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