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规范再生铜铝原料进口管理
符合国标原料可自由进口,新规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关发布最新公告,明确相关原料进口管理事项。
一、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
二、上述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再生黄铜原料)、7404000030(再生铜原料)、7602000020(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三、不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原料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
四、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明晰再生金属原料进口政策,助力行业规范化发展。
内容转自: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