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海关深化合作 共推“一带一路”通关便利化
双方达成未来两年十大重点合作计划,强化执法、信息化及贸易便利化协作

2016年9月24日,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在港举行年度业务联系会议。国家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率团出席,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率领本地代表团参与会谈。
自2000年双方签署《合作互助安排》以来,此次为第十五次年度会议。会上,两地海关回顾了过去两年在通关便利化、信息化建设、打击走私与跨境贩毒、知识产权保护及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合作成果,充分肯定协同成效。
同时,双方达成未来两年合作计划,旨在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区域经贸发展,重点涵盖以下十项内容:
(1) 加强业务交流机制;
(2) 推进通关便利化,包括跨境快速通关、电子关锁应用及陆路货物电子数据交换;
(3) 深化信息化合作,提升技术对接能力,推进“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探索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模式;
(4) 强化执法协作,加强情报共享、联合办案与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走私及毒品犯罪;
(5) 推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项下原产地管理磋商;
(6) 落实经香港中转货物的原产地管理合作,巩固香港区域物流枢纽地位;
(7) 优化经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8) 推进两地“认可经济营运商”(AEO)计划互认实施,提升企业通关效率;
(9) 加强在国际海关组织框架下的协作;
(10) 持续开展培训交流与互访活动。
会后,双方还就修订内地与香港AEO互认安排签署确认文件。此次调整顺应内地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变化,进一步体现两地海关对全球供应链安全的承诺,有助于扩大AEO计划覆盖面,为两地贸易与物流业创造更多机遇。
来源:香港中通社 广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