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下调
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暂定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可参考财政部网站相关信息。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涉及商品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等多个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类。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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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涉及商品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等多个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类。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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