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审价主要采用折旧法,该方法结合重置成本法与直线折旧法,操作简便且灵活,可根据设备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标准进行估值。
1. 成新率折旧法(成新折旧法)
海关结合现场查验与商检意见,综合判断设备外观、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成新率并计算折旧系数。正常使用的旧设备成新率不低于三成,估值不低于新机价格的15%。
计算公式:二手机器设备估值 = 新机价格 × 折旧比率
表2:二手设备折旧率系数表 新旧状况 折旧比率 九成新 0.8-0.85 八成新 0.65-0.7 七成新 0.55-0.6 六成新 0.45-0.5 五成新 0.35-0.4 四成新 0.25-0.3 三成新 0.15-0.2 报 废 0.1
表2:二手设备折旧率系数表
新旧状况 折旧比率
九成新 0.8-0.85
八成新 0.65-0.7
七成新 0.55-0.6
六成新 0.45-0.5
五成新 0.35-0.4
四成新 0.25-0.3
三成新 0.15-0.2
报 废 0.1
例如:某企业进口一台1992年产卡特比勒3516型旧柴油发电机组,功率1000KW,成新率约七成。当前同型号新机FOB价约为95万港元,则该机组估值约为52万至57万港元(按5.5-6折计算)。该方法能较真实反映设备使用价值,是海关优先采用的评估方式之一。专业评估误差通常控制在10%以内视为正常。
2. 使用寿命折旧法(寿命折旧法)
基于设备经济使用寿命估算贬值,适用于长期运行的设备如发电机组、工程机械、汽车等。
计算公式:二手机器设备估值 = 新机价值 - (新机价值 - 预计残余价值) × (已使用年限 ÷ 预计可使用寿命)
预计残余价值一般按重置成本的10%计算。参考依据包括国家发布的《通用生产设备经济使用寿命参考表》和《专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示例:一台1999年生产的二手数控机床,使用寿命约15年,同型号新机价格为10万美元,已使用5年,则估值为:10万 - (10万 - 1万) × (5÷15) = 7万美元。
3. 使用时间折旧法(工时/里程折旧)
针对使用强度差异较大的设备(如汽车行驶里程、发电机组运行小时),通过有效使用时间或工作量进行折旧。
计算公式:二手机器设备估值 = 新机价格 - (新机价格 - 预计残余价值) × (已使用时间 ÷ 有效使用时间)
各类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可参照《各不同机器设备使用时间判别标准》执行。
4. 成新率评估法
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判断标准参考表 成新状况 评定标准 成新率(%) 1、全新—未启封,启封后未安装,安装好未使用— 95%-100%; 2、尚新— 已经使用,运转正常,不必更换配件,无需修理—85%-94%; 3、良好—稍作修理或更换简单零配件后可达“尚新”程度— 65%-84%; 4、一般—明显陈旧,需更换较多零配件方可达到“良好”程度— 40%-64%; 5、能用—能够使用,但需更新大量零配件—20%-39%; 6、很差—不能使用,需大修后方可使用—10%-19%; 7、废品—技术上难以修复,经济修复效益不佳,按残值计— 9%以下
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判断标准参考表
成新状况 评定标准 成新率(%)
1、全新—未启封,启封后未安装,安装好未使用— 95%-100%;
2、尚新— 已经使用,运转正常,不必更换配件,无需修理—85%-94%;
3、良好—稍作修理或更换简单零配件后可达“尚新”程度— 65%-84%;
4、一般—明显陈旧,需更换较多零配件方可达到“良好”程度— 40%-64%;
5、能用—能够使用,但需更新大量零配件—20%-39%;
6、很差—不能使用,需大修后方可使用—10%-19%;
7、废品—技术上难以修复,经济修复效益不佳,按残值计— 9%以下